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获评第七届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近年来,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刑一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定和地区安宁。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被自治区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毅前行,砥砺奋进。2025年,中院刑一庭将继续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工作目标,持续提升审判质效,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