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基本案情
王某父母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但离婚后,因双方都离不开孩子,选择离婚不离家,二人继续生活在一起,王某的父亲继续承担家庭开支。但因后期发生的一次冲突,导致双方无法一起生活,王某母亲认为王某父亲应该给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将王某父亲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结果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接收材料后,同矛调中心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与调解员首先找到王某的父亲, 他认为,在离婚后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自己一直支付着家里和孩子的各种花销,不应该再支付这期间的抚养费。法官与调解员从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与王某母亲进行了沟通,她承认这一年家庭及孩子的花销都是由王某父亲支付,决定不再追究这一年的抚养费,但是日后王某的父亲要按月给付孩子抚养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典型意义
民生无小事,每一件案件,都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美好期待和向往。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高效化解了一场即将对簿公堂抚养费的纠纷,以诉前调解的温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