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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枫桥~呼伦枫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绘就司法为民好“枫”景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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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12 14:02:5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12日,新巴尔虎右旗某水电建设公司受呼某委托,在其草场上进行打井工作,双方口头协商打井达到验收标准后结算费用,总计21000元,约定给付工程款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到期后,呼某一直未支付款项,某水电建设公司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结果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接收材料后,发现该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若在诉前化解,可为双方当事人大大节约诉讼成本,遂委派至矛盾调处中心进行诉前调解,邀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全程参与。调解过程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居中调处,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实例的方式,劝导呼某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同时,法官还向呼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呼某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该纠纷得以实质性解决。

典型意义

该案中,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依托“首席+法院”工作模式,聚焦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专业的司法服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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