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栾雪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栾雪,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多年来,该同志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先后被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8次;2020年被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评为全市先进工作者;2023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
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十余年间,她承办各类案件720余件,担任审判长或参加合议庭处理争议2300余件,在办理的检察机关提起的某生态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率先尝试让被告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进行替代性修复,成为全区法院首例将生态损害公益诉讼与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机结合的案件,对于建立健全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该案也被评选为2023年度“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
在开展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她作为案件评查组副组长,敢于动真碰硬,顺利完成各项任务。组织排查全市2010年至2020年审结涉及林地、草原的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共计1055件,2000年至2019年底已审结的涉煤炭资源领域案件92件。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她组织案件评查工作专班对上级跟踪督办的案件“回头看”,确保评查案件办理质量,切实保障了全市林草资源领域及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工作圆满完成。
她带领全庭制定出台多项工作机制,成为司法护航地方绿色发展,构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绿色条款。在扎实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案件调研,实现司法审判与理论研究的融合,3次荣获全区法院司法调研重点课题一等奖;2020年荣获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奖;2021年荣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2022年荣获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刑事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二等奖;课题成果为全区乃至全国同类型案件提供了诸多有益借鉴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