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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研究部署司法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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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程 宋文慧  发布时间:2024-12-05 09:34:5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12月3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司法改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中院立案一庭、审管办、民三庭、审监庭等部门分别围绕完善“两代表一委员+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呼伦枫景”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模式、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助力“呼伦贝尔大草原”品牌保护等改革任务作汇报交流,并对完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推进交叉执行、涉外审判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国武对下一步改革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改革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改革任务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一体统筹推进。二是提升能力,准确把握改革的内容方法。要深刻认识和掌握改革重点任务要求,持续深化改革方向,明确改革目标举措,以改革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三是密切协同,推动各部门整体联动。研究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部门要多方联动,共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四是跟踪问效,切实取得工作实效。要充分发挥首创主体意识,精准寻找改革切口,推出有特色的改革成果,形成典型案事例。五是把握要求,全面完成司法改革部署。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切实提高改革效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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