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基本案情
陈某于2022年5月购买牙克石市某小区一处房产,并于当年12月入住。2023年5月,陈某发现厨房的水池不下水,后与邻居聊天时得知,同一侧的上下楼都存在相同的问题。此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陈某家的厨房因排污管道堵塞发生6次返污,最严重的一次污水溢出厨房。经专业人士查看后,确认是一楼住户闫某把下水道口堵住了,导致污水无法被排除。陈某诉至牙克石市人民法院,要求一楼住户闫某及物业公司赔偿因返污造成的损失1.6万余元。
调解过程及结果
收到材料后,法院将案件委派至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法官全程参与、指导。调解员首先前往现场,查看陈某家房屋的受损情况,并拍摄了现场照片,同时,又向闫某了解情况,闫某表示,自己私接了一个下水管道,因怕影响自家的风水,所以才将自家门口前的下水管道口封死,认为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陈某主张的损失1.6万余元,既没有提供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也没有产生维修费用的正式发票。法官和调解员深知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陈某和闫某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分歧点。对于陈某,劝慰他保持冷静和理智,通过调解寻求合理的赔偿。同时也向陈某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让他对调解结果有一个合理的预期。对于闫某,则强调了邻里间相互关心和帮助的重要性,提醒他作为邻居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还向闫某解释了私自接下水管道可能带来的后果及赔偿责任。在双方情绪逐渐稳定后,法官和调解员开始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引法律等方式,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典型意义
近邻和睦,胜似远亲。在日常生活中,相邻关系纠纷时有发生,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矛盾,不仅关系到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更影响着社区的和谐稳定。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修复邻里关系,努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社会氛围,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