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基本案情
自2020年5月起,金某一直租赁好某某与格某某的草场打草,2024年8月,金某打草的行为遭到好某某女儿格某某与其女婿田某某的阻拦,称当年签订的草场合约并不是其父亲本人签订,格某某要求收回草场,不允许金某打草,金某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结果
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哈达图法庭收到材料后,邀请巴彦哈达边境派出所、巴彦哈达司法所共同对此案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金某与格某某对立情绪较为明显,金某称,当年就是格某某父亲好某某签订的草场合约,而格某某认为,其父亲没有与金某签订过草场合约,并让金某拿出相关证据。法庭干警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与派出所民警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现场秩序,为矛盾化解创造良好环境。巴彦哈达司法所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问题。经过多轮细致入微的沟通交流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在相关基层治理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场草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该案中,法庭坚持将多元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协调联动,形成解纷合力,引导双方在“理”上各退一步,“情”上增进一分,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也为日后此类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