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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爱“童”行 护“未”成长——中院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推进会暨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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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春暖 陈哲  发布时间:2024-10-16 09:03: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内蒙古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推进会暨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中院有关法爱“童”行,护“未”成长的实践成果得到了与会领导及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中院先后被授予“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路径、新方法,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不断推动送法四进四落实,坚持法治教育进校园、法治课程进课表、法治教学进课堂、法治关爱进家庭;落实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落实法治副校长讲授开学第一课、落实每个学校一个法治宣传专栏、落实每学期一堂家长法治讲座,助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环境,实现了全市145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二是建立全市“1+14”法院“同心圆”家庭教育指导站。推动“依法带娃”实践探索,针对监护职责缺失等问题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三是对症下药,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住宿、上网、虐待、猥亵、向未成年人售酒等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为有关部门堵漏建制注入司法动能。四是用心用情,回访帮教罪错少年。对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工作,通过走访慰问、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有效防止再次犯罪。五是凝聚合力,构建共护共治格局。打造“法院+N”模式,与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协同发力,推动构筑社会各界共同保护、共同治理大格局。

春华秋实,岁月丰成。下一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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