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9日至8月17日,张某雇佣罗某、于某等10人在新右旗的一处草场打草,约定劳务费每人每天330元,共打草6天,每人劳务费1980元。因割草标准未达到张某的要求,双方发生分歧,张某一直未给付罗某、于某等10人的劳务报酬,罗某、于某等人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结果
考虑到此案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纠纷,收到诉讼材料后,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当即联系了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共同对该起劳务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调解过程中,耐心听取双方诉求。了解到张某并非故意拖欠劳务费,只是因割草标准未达到其要求,欲扣除罗某、于某等10人的部分劳务费。法院干警与调解员共同向张某释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经过反复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罗某、于某等10人表示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张某也当场支付了10人劳务费,该纠纷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及时解决劳务者忧“酬”,促进新形势下劳务关系协调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依托“政协+法院”多元化解机制,邀请了解当地情况的政协委员参与调解,高效化解了劳务者的烦“薪”事,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