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离婚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为了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及时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判决书送达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该案进行判后答疑,做好审判后半篇文章。
原来,刘甲与刘乙系夫妻关系,2017年,二人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约定,每年由刘甲向刘乙支付2万元作为补偿,并负责支付刘乙六年的养老保险。刘甲按约定履行了四年后,剩余两年的补偿金和养老保险费没有给付,刘乙遂向法院起诉。案件上诉后,双方对养老保险费给付时间起算点产生争议,刘甲认为应从2017年开始计算六年,给付至2022年,刘乙认为应从2018年开始计算六年,给付至2023年。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离婚协议书、支付社保费凭证以及双方当事人诉辩主张,结合相关事实,采纳刘乙应从2018年开始计算六年,给付至2023年的诉讼主张。
案件作出判决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刘甲,安抚他的情绪,向其释明该案的裁判思路和运用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针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同时,还对其进行了疏导,劝说双方应好聚好散,放下过去,各自安好,别再为往事纠缠。次日,当事人刘甲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认可判决结果,将主动履行判决内容,至此,该案圆满解决,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