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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采展示】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⑫——莫旗人民法院 周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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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3 14:13: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表扬通报,呼伦贝尔市共6家法院、12名干警荣获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充分发挥先进模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风采展示】专栏,让我们一起见证他们忠诚履职、拼搏奉献的执行风采,聆听他们务实笃行、司法为民的感人故事。

周浩然同志2004年考入莫旗法院,2022年1月至今担任执行局局长。曾被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如我在执”  树立为民服务宗旨

他坚持将当事人利益摆在首位,以“如我在执”的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始终,在执行赵某与刘某交通肇事案中,因申请人赵某头部受重伤,随时有生命危险,需立即做开颅手术,但申请人无力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所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周浩然在接到案子的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刘某取得联系,并立即赶往刘某家中。开始,刘某情绪非常激动,抗拒执行。周浩然同志从法律层面与情感角度对刘某耐心劝导,并通过其近亲属做思想工作,最终刘某表示了歉意,支付了执行款,周浩然连夜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妻子的手中,案件顺利执结。

勇于探索 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他执行案件数量多,时限短,执行标的到位率高,社会反响好,办案的数量及质量在该院执行干警中名列前茅。2023年以来,他共受理执行案件642件,执结574件,执行到位金额1791万元。作为执行局局长,他注重带领团队研究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他通过外出观摩调研与总结,结合莫旗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现有成果,创新构建出适合本地特点的莫法执行“一二三四”工作法,并加以应用,紧紧围绕“蒙马奔腾5.0”质效考核指标,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今后,他将继续加强自我监督,严格自律,全面提高工作能力,以更强的责任心和更高的效率完成每一项工作,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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