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表扬通报,呼伦贝尔市共6家法院、12名干警荣获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充分发挥先进模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风采展示】专栏,让我们一起见证他们忠诚履职、拼搏奉献的执行风采,聆听他们务实笃行、司法为民的感人故事。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执行法官,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执行事业的热爱融入到日常工作,他就是敖骄。
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办案要严谨细致”的理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实绩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认可,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在一次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他立即采取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等措施,并对被执行人工资账户进行了财产保全,因被执行人工资账户开户行所在地未在辖区内,为了防止案款流失,他立即办理了委托手续,联系当地法院协助办理续冻,同时,驱车160余公里赶往银行所在地,最终成功将执行款划拨至法院执行账户,案件圆满执结。事后,申请人某金融机构来到法院为他送上锦旗,向他表示感谢。
在法院工作的13年来,敖骄都始终保持着一颗司法为民的初心,这份坚守源于他对法院工作的深切热爱。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要做点实事、办点好事、解点难事,这是他的心愿,更是一种职业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