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表扬通报,呼伦贝尔市共6家法院、12名干警荣获全区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充分发挥先进模范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中院微信公众号开设【风采展示】专栏,让我们一起见证他们忠诚履职、拼搏奉献的执行风采,聆听他们务实笃行、司法为民的感人故事。
近年来,莫旗法院执行局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不断补短板、增效率,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2024年,被指定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试点法院以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深化执行改革,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创造了有利条件。
加强组织领导 树立大局意识
按照自治区高院、市中院关于开展执行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在全院上下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与新闻媒体密切沟通协作,及时对执行专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执行震慑。同时,在执行工作中明确责任目标,部署具体执行任务,对执行工作进行细化,严明执行措施。2023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198件,结案2919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3.49亿元。
深化执行改革 发挥机制效用
凭借“一江(嫩江)、两岸(黑龙江、内蒙古)、三院(讷河、嫩江、莫旗)”跨省城配合的地理优势,构建符合本地特色的莫法执行“一二三四”工作法,有效提升执行质效。
“一”是一张大“网”,将基层最小单位“网格”纳入执行工作,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行“法院+乡镇+社区”网格化管理,与莫旗8大社区、20个乡镇签订了框架协议,初步形成一张大网覆盖全旗。
“二”是二次分流,分别为执源分流、繁简分流。对于符合执前督促程序的案件分配至执前调解中心,并由立案接待窗口与调解组织进行对接。需要立案执行的案件经过甄别,分流至简案快执团队和繁案精执团队,有效提升执行质效。
“三”是三段式执行,分别是立案段、查控段、实施段。执行立案段,设立执行立案窗口。2024年以来,接收网络立案260件,网络立案率同期提升了45%;执行查控段,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将财产查控材料及时反馈案件实施团队,便于实施团队进行财产处置;执行实施段,根据财产查控情况,制定执行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因案施策。
“四”是四种集约,分别是区域集约、类案集约、专项集约、事物集约。实行分片管理,以乡镇为单位,分成十个执行战区,各承办人分属不同战区;将案件分类执行、分别执行,达到特案特办,类案精办的效果;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切实实现实体化运行,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同时分类型、分季节、分区域开展专项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要求。
加大执行力度 提升执行质效
综合运用罚款、拘留、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追究拒执罪等惩罚措施,依法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惩戒力度,2023年以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011人,限制高消费1051人,拘留82人,向公安移送拒执罪线索2件,发布悬赏公告30期;通过公众号、抖音以及院内电子大屏幕等公布失信名单,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努力营造良好执行环境;全方面开展执行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守信意识和诚信理念,推动形成“守法守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