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北疆枫桥~呼伦枫景”诉源治理品牌,全面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工作模式,通过“建站点、抓首席、办案件”,直面群众需求、下沉基层一线,让更多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成为基层治理的“好参谋”。为展现“首席+法院”工作成效,中院公众号推出“‘首席+法院’集智聚力 呼伦枫景亮丽北疆”系列宣传,敬请关注。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建立健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院”制度,成立自治区、市、旗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充分发挥法学会基层法律站点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用,着力打造法治服务“新阵地”,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首席+法院”巧妙化解医患“针锋相对”
“感谢法官和专家,真是没想到,让我们这么快可以拿到赔偿……”患者家属眼含着泪水说道。
2023年末,患者敖某因右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在某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于2024年1月3日出院。自1月22日至3月8日期间,经复查,患者人工假体多次脱位,于3月22日前往黑龙江省医院骨科进行“手术下肢静脉滤器置入、右侧全髋关节翻修手术”,术后回到某人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并要求该院赔偿15万元。
考虑到本案专业性较强,为妥善化解该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法院将案件委派给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行调解。专家接到医患双方提交的材料后,立即约见双方。患方称,只要医方满足其诉求就不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而医方则主张进行伤情鉴定。专家仔细查阅病历资料后,为减轻双方诉累,耐心安抚患方家属情绪,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医患双方讲解各项损失费用的法定标准,列举了同类纠纷案例的处理结果,通过“法、理、情” 多角度的双向沟通,医患双方认识逐步趋于一致,最后由医方向患方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1万元。
本案属于典型的医疗纠纷,在医患双方分歧较大、争执激烈时,首席法律专家坚持依法调解、依理调解、依情调解,本着“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让医患双方充分表达意愿,推动双方争议得到了快速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