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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枫桥~呼伦枫景】深耕诉源治理 树立法庭新“枫”——完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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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1 09:55:24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聚焦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诉源治理工作始终,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效激发“枫桥经验”在祖国北疆的生机与活力,绘就出了独特靓丽“北疆枫桥~呼伦枫景”。为展现人民法庭新气象,共绘呼伦贝尔新“枫”景,中院公众号推出“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成果展”系列宣传,敬请关注。

近年来,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完工法庭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便民举措,致力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效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让“法治之花”在基层绽放。

坚持巡回诉讼服务

法庭是人民法院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的前沿阵地,是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的“前哨站”。基于辖区人口居住分散等实际问题,法庭到牧场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巡回诉讼服务、普法宣传等工作,培育基层群众法治观念,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让阳光司法走近群众,切实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用活用好司法建议

为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争创“无讼村居”,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法庭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辖区基层治理,向辖区嘎查制发司法建议,以“覆盖式规范指导”培育法治文化,提升嘎查基层治理能力。

主动融入基层治理

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等形成合力,释放多元治理效能,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系统化、精细化。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工作中,法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民族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并为辖区群众提供导诉、立案、调解、审判等“全链条”司法服务。与此同时,调解员还参与到案件的诉前调解全过程,与法官共同妥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发展贡献法治正能量。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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