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聚焦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诉源治理工作始终,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效激发“枫桥经验”在祖国北疆的生机与活力,绘就出了独特靓丽“北疆枫桥·呼伦枫景”。为展现人民法庭新气象,共绘呼伦贝尔新“枫”景,中院公众号推出“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成果展”系列宣传,敬请关注。
近年来,大雁法庭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基层治理现状、人民群众需求、矛盾化解过程中总结规律、提炼经验,探索出一条符合司法实践、助力基层治理的新路径,有效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诉争源头。
坚持党委领导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规范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全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移解纷端口,下沉解纷力量,构建源头治理、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纠纷解决路径,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让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前端。
聚焦多元化解
着力构建“法院+”联动解纷大格局,与妇联、工会等单位签订《非诉调解司法确认联动协议》,将各类非诉力量引入法院开展多元调解。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形成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后确认的工作模式。稳步推进“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落地见效,让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推进平台“三进”
以“三进”为重点,依托调解平台,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让司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来到群众身边,避免小事积累变大事、小矛盾升级为大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为辖区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诉调对接
协调当地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嘎查委员会等,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设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窗口”,建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专业调解员”调解团队,及时做好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在日常工作或是巡回审判工作中,针对诉源治理的开展情况,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的特点及积极作用等进行重点宣传,引导当事人诉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