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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的“校园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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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程 赵玉萍  发布时间:2024-05-30 11:11:40 打印 字号: | |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来自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五名员额法官作为法治副校长陆续走进海拉尔区铁路一中、建设街小学、海铁二小、第九中学、扎罗木得学校,通过普法讲座、法律知识问答、典型案例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海拉尔区铁路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春英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与学校进行深度交流,维护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海拉尔区第九中学法治副校长薛忠卫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教育是关键”为题,结合典型案例向该校师生进行普法授课,引导学校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海拉尔区建设街小学法治副校长于树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向100余名学生授课,并就下一步法治教育工作的方向和内容与校领导进行了沟通。海铁二小法治副校长杨柳为学生们讲解了小学生应会的法律知识以及怎样规范自身行为等内容。鼓励孩子们树立远大理想,系好人生第一颗“法治纽扣”。海拉尔区扎罗木得学校法治副校长李龙为师生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要性和实质内容,并鼓励学生们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中院始终将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高效开展,让法治副校长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中院还同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员额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通知》,在全市推进员额法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截至目前,中院已确定40名员额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根据学校需求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普法活动,从根源上减少校园欺凌等现象的发生,以增强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下一步,中院将继续在法律框架内指导学校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参与校园欺凌的认定,教育和矫治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成为引导学生向善向好发展的“海上灯塔”和“校园里的守望者”。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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