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院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并当场履行。“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压在我心口多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当事人王某激动地说。
2018年3月,陈某与王某达成口头协议,陈某承包王某别墅装修工程,装修结束后,双方因代买材料结算款项发生争议,陈某诉至法院。诉讼中,王某提起反诉,主张装修质量存在问题,要求陈某赔偿损失。陈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承办法官在沟通后得知,陈某认为自己的诉讼请求不但没获得法院支持,反而要向对方支付10万余元。王某则认为一审判决不足以弥补损失。双方当事人情绪已经发酵到最大化,二审无论怎样判决都会有一方不满意,并且很有可能引起其他诉讼或信访。承办法官从法、理、情入手,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既算账又讲理,言明利弊,促进双方达成共识,在一审判决数额的基础上,王某放弃部分款项,陈某当庭支付王某50000元,纠纷得以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