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左旗人民法院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与多元解纷体系建设,做深做实“代表委员+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群众联系密切、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凝聚调解合力,切实为群众纾困解难,将案件成功化解在萌芽阶段,助力打造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审判在后的诉源治理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做到矛盾纠纷“只跑一次腿,只进一扇门”的专业化解,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力度”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代表+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
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4日,宝某、那某与新左旗某银行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0元,双方约定一次性还本按约付息循环使用三年。借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收二人仅偿还部分借款利息,但仍欠本息29971.06元。故新左旗某银行将宝某、那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其偿还借款本息。
调解过程及效果
收到诉讼材料后,经法院审查发现该案涉案金额不大,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能为双方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邀请人大代表作为本案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一方面,法官积极与宝某、那某进行沟通,详细耐心解读法律法规,希望其主动还款;另一方面,调解员也劝导银行工作人员考虑宝某、那某目前的经济困难。最终,宝某、那某偿还了其所欠的借款本金。
典型意义
邀请人大代表对金融借款类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及优化营商环境,采取多元化、多渠道沟通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委员+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
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21日,赵某、宝某夫妻二人自红某处借款15000元,约定于2023年5月20日偿还。但还款期限到期后,赵某、宝某也一直未偿还借款。故红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赵某、宝某偿还借款15000元。
调解过程及效果
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了解到该案涉案金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邀请政协委员作为本案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政协委员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又了解到红某是赵某的弟媳,故针对性开展释法析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谅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分期偿还借款,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法院工作人员为其进行了司法确认。该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典型意义
民生纠纷无小事,政协委员借助亲民优势参与诉前调解案件,成功让矛盾纠纷止步于未诉,有助于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政协委员与法院携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