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他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焕发出新的时代光芒;他们满怀热忱、勇立潮头,以创新和进取之心投身司法事业;他们用有温度、有力度的新时代司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非凡业绩。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学榜样 建新功”专栏,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展示,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干警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呼伦贝尔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个人先进事迹
银全,男,1981年6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现任新左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二级法官。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先后担任锡林贝尔法庭法官助理、民一庭副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曾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旗“三官一律”表现突出干警、“优秀公务员”。
01爱岗敬业 心系群众
银全同志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立足岗位公正司法,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为维护一方的平安与和谐默默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期间,为落实好旗委政法委对政法干警“三官一律”工作要求,他定期深入包联嘎查,建立微信群,随时与群众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为当地牧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民间借贷知识以及蒙汉双语法律常识和典型案例,以案宣教、以案释法,近距离倾听基层人民群众呼声和诉求。为给辖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当好政策法规及民法典宣传工作的宣传员,他利用两个月时间,查阅参考大量蒙文法律资料,在民法典实施前将其中的法律条文1260条共10万多字翻译成蒙文法条,得到上级法院认可。
02牢记使命 司法有情
2022年,银全同志成为一名员额法官,进入执行局工作。他自觉加强学习执行工作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自入额以来共办结执行案件647件,在该院执行法官中排名第一,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工作业绩赢得了同事们的赞誉和当事人的好评。
在办理一起离婚后分家析产执行案件中,判决被执行人白某交付申请执行人30头牲畜折价27万元,对此白某辩称名下无财产拒绝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银全法官与被执行人所在苏木嘎查、地方派出所等联合深入调查走访,得知白某将部分牲畜饲养在其父母家中,为了让白某主动配合,他多次上门进行调解,耐心告知其中的法律后果,为了执行工作的公正、公开性,他组织代表委员、检察官及辖区民警等驱车百公里开展现场执行工作。严寒的冬季,经过他与相关部门人员连续两天的奋战,双方最终就如何辨认、作价、交付牲畜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表示考虑到白某抚养两个孩子同时照顾老人且无固定工作,决定当场接收12头牲畜,自愿放弃对剩余牲畜的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银全法官说:“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进取的干劲、努力创新的韧劲,勇于担当、尽心尽责,在我所热爱的执行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更好地将当事人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