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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枫景】代表委员+法院 同频共振促诚信——海拉尔区法院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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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06 10:27:42 打印 字号: | |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积极探索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径,深入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水平,推动更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源头、在诉前,建立健全“代表委员+法院”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激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力量与法治力量结合的能动优势,组建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成为人大、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前哨阵地”,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诉源治理工作中来,以司法工作现代化助推社会发展现代化,让司法注入更多“阳光”,更贴近民心、符合民意。

代表+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

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呼伦贝尔市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19人因借款合同产生纠纷,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要求19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调解过程及效果

收到该系列案件后,为了更好的与当事人沟通,海拉尔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一起参与调解,由于涉及的当事人较多,调解的难度大,法官与人大代表调解员先行与呼伦贝尔市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通过多次的沟通交流,呼伦贝尔市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减免部分利息,缓解当事人的压力。法官及人大代表调解员与19个案件的当事人分别进行了沟通,通过案例讲解等多种方式,让当事人明晰法律后果,最后,呼伦贝尔市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19个案件的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典型意义

该系列案件的诉前调解,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力量与法治力量相结合的互促优势,切实提高了诉前调解成功率,有效推动更多社会治理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

委员+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

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李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王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30万元,当日李某给王某的妻子转账,王某给李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了还款日期。到期后,李某多次向王某主张还款,王某一直没有还款,并将李某的所有联系方式拉黑,李某多次尝试与王某联系未果后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效果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收到该案后,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明确,证据充分,又考虑到该案件的标的额较大,为了更好的与当事人双方沟通,邀请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调解案件。开展调解后,王某一直是消极的态度,承认欠钱,但是就以自己没有钱为理由各种搪塞。政协委员调解员发挥工作经验足、社会阅历广、协调能力强的优势,从王某的角度出发,告知其经营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困难,但是朋友在危难之际出手帮忙,看中的是彼此之前的情谊,不能因为一时的困难,就放弃诚信和朋友。法官从法律的角度,释法明理,告知其诉讼后的相关流程会让王某产生诉累,目前经营本身就存在很多困难,不如把更多的时间用在经营上。法官和政协委员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典型意义

政协委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发挥了政协委员作为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进政协委员职责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了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职能向矛盾前端和源头延伸,将矛盾化解在小、化解在先,提升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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