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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枫景】代表委员+法院 同频共振促诚信——扎兰屯法院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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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28 09:53:0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中的突出作用,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基层协商、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探索建立“调解+协商”二者相互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再提升、再深入,着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司法护航呼伦贝尔高质量发展。

“代表+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
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丛某承包装修某电竞网咖,雇佣王某为其装修干木工活。双方约定,丛某向王某支付劳务费(按平方计算)。工程结束后,王某和丛某核算劳务费共计28000元,丛某于2022年12月6日为王某出具欠条,但到期后未给付,王某多次索要未果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效果

扎兰屯法院接收案件材料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调解更有利于纠纷化解,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将案件委派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调解员进行调解。人大代表调解员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本着充分协商、互相体谅的原则,向丛某释明这笔钱是务工人员的报酬,能否及时给付直接影响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并耐心向被告丛某阐明恶意拖欠的法律后果。在调解员的劝导下,被告丛某表示愿意配合,但刚做完手术双腿无法走路,人大代表调解员考虑到丛某的身体状况,立即驱车前往至丛某现住地。最终,在人大代表调解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典型意义

在诉源治理工作中,法院注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妥善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诉源治理中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指派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厘清案情及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达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委员+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

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李某、陈某向訾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刘某为二借款人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后因訾某急需用钱多次向李某、陈某索要借款未果,訾某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后将李某、陈某、刘某一并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借款。

调解过程及效果

了解案件情况后,法院邀请政协委员调解员全程参与案件调解。在沟通中了解到李某、陈某系夫妻关系,2022年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訾某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李某、陈某因收入有限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调解员与李某沟通后,李某表示对欠款事实认可,但不能立即返还欠款,需与妻子协商,同时调解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是朋友关系。为了避免积怨加深、友情蒙尘,法官从法律角度释法明理,政协委员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最终在政协委员调解员与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李某、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内疚,双方达成共识,訾某同意减免利息,李某、陈某同意在5日内返还欠款。

典型意义

“政协委员+法院”的民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模式中,法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将调解贯彻到诉前、诉中的全过程,通过“情、理、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充分发挥政协调解功能,强化诉前解纷职能,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打造诉源治理解纷“快车道”。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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