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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枫景】代表委员+法院 同频共振促诚信——陈旗法院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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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26 09:51:39 打印 字号: | |

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立足“代表委员+法院”工作机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新方法,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在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多元共治、司法保障的工作格局下,搭建诉调对接平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在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典型案例一

基本案情

赵女士生前系某牧场退休职工,育有五个子女(大儿子已去世),临终前其日常生活都由二儿子于某1照料。2023329日,赵女士因病去世,四个子女共同分担了丧葬费用,之后于某1领取了相关部门发放的抚恤金34721.28元和丧葬费7715.84元,共计42437.12元。其两个女儿于某2与于某3针对上述抚恤金、丧葬费的分割问题与于某1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效果

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秉承“家事”纠纷调解优先的原则,以修复亲情为切入点,向各当事人细致入微的解释说明了抚恤金的性质,并告知当事人抚恤金的分割会根据各位子女与被赡养人生活的紧密度、依赖度进行分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适当予以多分。本案委派的人大代表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系在同牧场居住,在其多次沟通和耐心劝导下,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于某1当场给于某2和于某36000元,该纠纷妥善解决。

典型意义

本案有效发挥了人大代表特有的群众优势、专业优势,从优良家风、亲属伦理的角度,耐心为当事人释法析理,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大代表与法官融合发力,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典型案例二

基本案情

段某等12人为某公司提供工程劳务,工程于20236月完工验收,实际产生劳务费用15万余元,段某等人多次索要,某公司以发包方未支付其款项为由一直拖欠,经法院审理段某等人胜诉。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未履行义务,段某等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过程及效果

为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减轻农民工诉累,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法院将该案委派给有着多年乡镇工作经验的政协委员进行执源治理。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通达民意的优势,仔细梳理案情并实地走访,了解到被告一方并非故意拖欠,于是政协委员将双方邀请到法院特邀调解室,与法官采用法理+情理相结合的思路,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也释明了拖欠工资的后果。双方不仅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也明晰了法律的底线。最终,某公司同意分三期向段某等12人支付劳务费用。

典型意义

执源治理是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现实需要,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必要之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体现。本案运用“政协委员+法院”工作模式,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从“末端执”转向“前端治”,推动源头治理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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