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走深走实,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结合创建学习型法院,4月19日,中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这也是该院业务大讲堂的第一讲,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中院督察局局长塔兰结合法院干警在填报“三个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入手,带领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了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关于“三个规定”的讲话精神,详细阐明 “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填报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填报人员范围、“如实记录”“逢问必记”的含义以及需要记录的情形,帮助干警澄清模糊认识。
为切实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干警以案为鉴,推动“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现场还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了通,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培训结束后,还组织干警进行了“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测试,强化干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主动意识和自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