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卫祖国北部边疆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一盘棋”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3百日攻坚行动,在守护边疆永固、北疆安宁上充分展现法院担当作为。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3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推动“五大任务”见行见效,切实以高质效审判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01以审判职能为核心,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涉银行、金融机构信贷领域案件,注重运用调解方式,提高金融案件审理质效,有效化解矛盾,降低金融风险。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协作,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面实施对各类案件的阅核制,加大院庭长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对案件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管理,积极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能动作用,对案件进行精准研判和讨论。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采取“面对面调解”“微信调解”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疏导,实质性化解纠纷。2023年以来,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1.08%。
02以优化职能为基础,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实现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衔接。派遣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法官助理轮驻旗矛调中心、大杨树镇等5个乡镇诉源治理调解服务站,提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立案咨询指导等司法服务。持续推进人民法庭“三进”工作,延伸立、审、执、人民法庭等业务部门司法服务职能,以9个基层人民法庭为支撑点,发挥诉源治理前哨站作用。充分运用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加强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的衔接,在案件完整闭环流转等方面加强配合,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及案件审判质效。
0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绘就“同心圆”
制定《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列入党组、党支部学习内容,做到认真学习、深刻领悟、内化于心。抓实民族政策宣传,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工作职能,聚焦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任务,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纠纷,在案件调处中注重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2023年,鄂伦春旗法院被自治区民委命名为“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