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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年关将近莫添“赌” 违法犯罪终有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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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曦  发布时间:2024-01-30 09:57:17 打印 字号: | |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年关将至,以团圆为主题的中国春节,亲人团聚、走亲访友,除了拜年和聚餐,一桌麻将似乎一直是春节社交的保留节目。但你也许不知道,这些司空见惯的过年习俗中也潜藏着诸多法律风险,稍不留意就会触碰法律红线,不少人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或组织赌博活动。赌博活动不光影响家庭和谐、个人身心健康,还会对社会风气造成破坏,甚至引发其他犯罪,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下面小编带您一起了解有关案例。

案例一袁某等2人赌博罪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袁某欲开麻将馆组织他人赌博,朱某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场地,袁某在场地内放置了四台麻将机,并组织他人前来以麻将的形式赌博,还为参赌者提供赌具和筹码,并使用微信结算。经查,二人利用微信接收赌资共计69万余元,转出赌资64万余元,二人均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裁判结果

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朱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麻将机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系共同故意犯罪,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以赌博罪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

赌博行为,害人害己。年关将近,切莫因为一时贪念,参与赌博、组织赌博。希望广大群众切记,永远不要对赌博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一旦赌博成瘾,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为了获取赌资甚至可能就此走向暴力犯罪的道路,要自觉远离赌博,摒弃陋习,增强识赌、拒赌、反赌的意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四条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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