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卫祖国北部边疆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一盘棋”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3百日攻坚行动,在守护边疆永固、北疆安宁上充分展现法院担当作为。
自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2023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根河市人民法院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各项任务指标持续向好,切实以高质效审判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01、以政治之“强”,保障百日攻坚之“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将任务分配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个人,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及相关数据的收集工作,定期通报相关数据指标、亮点举措、典型案例等,切实为百日攻坚行动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02、以能动之“效”,推进诉讼源头之“治”
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诉前调解中心,构建“人大代表+法院”“政协+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多元解纷模式,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做到快分快调快判,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邀调解员,有效提高解纷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造诉调服务网。金河法庭建立“五老调解室”“冷极诉调服务站”,得耳布尔法庭成立天平调解委员会,联合派出所、司法所构建“三调联动”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法庭深入社区、林场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法律六进等活动,不断以“基层小法庭”涵养“法治大文化”。
03、以法治之“力”,助力营商环境之“优”
聚焦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指标,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大涉企案件审执力度,充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延伸司法服务,通过发布司法建议、走访企业等形式,推动“订单式”服务四十条全面有效开展。不断创新服务矿山企业举措,成立“矿山巡回审判点”,为矿山企业提供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切实找准司法办案与服务旅游发展的结合点,依托旅游巡回法庭,及时为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为民解“游”愁,为构建文明和谐、优质诚信的旅游环境筑牢法治屏障。
04、以审判之“职”,筑牢安全稳定之“基”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维护公共安全。以人民法庭为依托,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以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应用成效,推进落实刑事案件网上“单轨制”办理,以科技赋能提升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