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一些传统犯罪逐渐向信息化、隐蔽化犯罪转变,其中网络购枪问题凸显。网络购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上购买枪支及枪支零件,用于组装或改装枪支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下面我们一起了解有关案例。
案例三
吕某非法改造枪支案
基本案情
2016年,被告人吕某因装修需要在互联网平台购买射钉枪一支,后出于爱好,陆续购买其它零件,在自建房车库中对射钉枪进行改造,试射后未能顺利击发,便搁置在车库中,未向他人出示或使用。2021年10月14日吕某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并带民警到车库,上缴枪支及弹药。经鉴定,被告人吕某改造后的射钉枪,以火药为发射动力,可以击发,具有杀伤力,认定为枪支。
裁判结果
被告人吕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其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依法惩处了被告人吕某。
法官提醒
国家对枪支、弹药进行严格管控,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制造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射钉器由于外形和原理与手枪相似故又叫射钉枪,是一种将射钉打入建筑体的工具。如果对常规的射钉器进行改装,使之具有枪支的性能则是违法犯罪行为,千万不可“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