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一些传统犯罪逐渐向信息化、隐蔽化犯罪转变,其中网络购枪问题凸显。网络购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上购买枪支及枪支零件,用于组装或改装枪支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下面我们一起了解有关案例。
案例二
李某等2人非法制造、持枪案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被告人李某为了打野鸡,在网上购买了消音器、瞄准镜等组件后,组装了一把气枪,后将组装好的气枪放在其租用的车库内。2022年3月,被告人贾某得知李某有一把气枪,请托其为自己也组装一把。后李某在网上按照之前的方式购买了组件,与贾某共同组装了一把气枪,并将两把气枪放在贾某家中,交其持有,由两人交换使用。2022年7月26日、27日被告人李某、贾某分别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2022年8月2日,经鉴定,两把气枪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
裁判结果
被告人李某非法制造气枪二支,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告人贾某非法持有气枪二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李某、贾某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官提醒
通过互联网购买有关零部件,进行组装、制造枪支,行为人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打猎、把玩、收藏持有枪支,都会受到法律的惩戒。不要认为买来气枪、仿真枪不带出门、不伤人就不算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