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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能动司法绘就诉源治理新“枫”景——呼伦贝尔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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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伟  发布时间:2023-10-23 10:22:32 打印 字号: | |

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着力构建源头预防、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积极探索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点的非诉纠纷解决途径,有效激发“枫桥经验”在祖国北疆的生机与活力。



党建引领

激发市域社会治理新效能


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民法院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过程,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多元解纷服务。将人民法院矛盾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局工作之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机制,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服务大局

构建多元共治共享新格局


建立健全基层解纷服务体系


针对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域特征,构建了以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为主体,纵向延伸至乡镇(苏木、街道)、村(嘎查、社区),横向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基层党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群众广泛参与的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同时以辖区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做切入点,向辖区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报送调研信息,从司法角度指出法治完善点,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


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针对金融、教育、环境、房地产、医疗等行业领域及具有地区特色的涉三农领域多发易发纠纷,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产业园区研究源头治理举措,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诉非衔接机制,形成内部和解、协商先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挺前、诉讼托底的分级化解模式。


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作用


拓宽与政府部门对接途径,加大与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仲裁、公证等衔接,凝聚诉源治理合力,强化社会纠纷源头治理,将传统“无诉”文化融入现代法治文明。建立了“法官+民警+司法干警+网格长+N名人民调解员”的“4+N”工作模式,加强数据协同共享。大力推进“政协+法院”“人大代表+法院”工作。15家法院与政协签订《关于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将182名政协委员作为特邀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员名册,让解纷力量更加充沛多元。


精准发力

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径


积极开展“走农户 进牧户 访商户”源头预防、化解、治理矛盾纠纷工作,打造了“一站一平台两中心”呼伦贝尔诉源治理品牌,将人民法院预防化解职能精准延伸到讼争源头,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依托“法官工作站”提升“三进”效能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把党的组织优势转为治理优势。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在党群服务中心、乡村街道、企业园区等建立“法官工作站”,创建“无讼乡村”。“网格法官团队”采取值班值守与线上联系相结合的模式,以“网格+调解”“网格+法律宣讲”“网格+巡回服务”等方式送法上门,做到办理一案、化解类案、教育一片。


充分运用调解平台多元解纷


邀请本辖区综治中心、非诉调处中心、工会、妇联等基层社会治理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五老乡贤等基层解纷人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于涉牧区纠纷,通过平台分流至嘎查或基层解纷人员实时进行化解、调解,并提供法律指导等服务。通过在线方式集约集成基层解纷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


积极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参与党委政府牵头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根据中心工作部署及法院职能作用,因地制宜指派诉讼服务、速裁快审人员入驻中心,指导调解,进行司法确认,并提供相配套的便民诉讼服务,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统筹建立“诉源治理中心”


增强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能力。充分尊重群众到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意愿,邀请调解员、仲裁员、公证员、志愿者等入驻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诉前调解提供更多选择,全流程解决诉讼事项。

2020年以来,邀请全市420个调解组织,548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纠纷类型覆盖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诉前委派调解案件77291件,调解成功67799件,成功率87.72%,2023年1—9月,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4.27%。2022年11月,根河法院金河法庭“打造冷极诉调服务网”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2023年8月,新右旗宝格德乌拉人民法庭“三色草原法庭”融入牧区基层治理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纠纷解决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护航乡村振兴,服务乡村产业,助农增产增收,促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为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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