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估认定工作拟于2023年8月19日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按照《2023年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要求,通过前期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评估资格的人员,共计23人。
二、领取评估认定准考证
(一)取得参加评估资格的人员须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14:00—17:00,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表到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蒙汉双语法官培训中心一楼领取《评估认定准考证》。
(二)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持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方可领取。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评估认定具体事宜
(一)评估认定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共计15分钟。评估认定试题为国家通用汉语言文字制卷,需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汉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评估认定成绩计算方法:评估认定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考生参加评估认定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表和《评估认定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评估认定时间:
考生须于2023年8月19日7:40之前凭二代身份证、报名表、《评估认定准考证》到达考点,8:00全部考生进入候考室,封闭考点大门,集中封闭候考。
(五)评估认定考试地点:海拉尔区教育研修中心
四、拟引进人选的确定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差额1:2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评估认定通知单》内容,核实所报岗位的评估时间安排,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和前往线路,按时参加评估。
(二)评估认定环节,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政策咨询
受理电话:0470-866903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