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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举办全市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暨司法救助业务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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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26 10:35:2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规范全市两级法院的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业务工作,5月25日,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暨司法救助业务培训会,中院副院长王维江主持并讲话。中院赔偿办全体、赔偿委员会和司法救助委员会委员、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两级法院首先通过视频形式学习了最高院《关于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随后,扎兰屯市法院、牙克石市法院进行了典型发言。中院赔偿办负责人针对全市法院当前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工作流程、案件办理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以及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等进行了培训。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和准确适用《关于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规定》。两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到准确适用司法赔偿案件案由的重要性,准确选择适用具体案由,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权利,切实落实新时代司法赔偿审判工作“人民性”理念,不断促进司法赔偿审判精细化发展。二是要扎实抓好执法办案。两级法院负责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优化赔偿委员会讨论评议案件程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讨论评议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优化司法救助模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国赔案件在审理中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有序参与,确保程序公开透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牢牢把握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两项工作的新理念、新目标,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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