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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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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23 11:11: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莫旗人民法院霍日里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隐藏、转移、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2023年1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后,莫旗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包含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和保证书,旨在让双方当事人如实报告共同财产以及告知其隐匿、瞒报的法律后果。申报表里详细列举了共同财产类型,包含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债务、债权等内容,同时针对一些内容做出细致的分类,如细化到房产的权利登记人、购房出资等内容。



莫旗人民法院发出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的具体落实,有助于法院最大限度查实当事人的真实财产状况,确保公平公正高效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有利于强化当事人法律责任,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更好的落实了自治区高院“规范、精减、提速”促进年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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