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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7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自治区高院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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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2 14:25: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我市法院共有7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此项荣誉。他们是:



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庭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三河人民法庭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博荣人民法庭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大杨树人民法庭


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宝日希勒人民法庭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锡林贝尔人民法庭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宝格德乌拉人民法庭




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李世杰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库都尔人民法庭庭长


邱浩新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博克图人民法庭庭长


刘俊杰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中和人民法庭庭长


陈立峰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莫尔道嘎人民法庭庭长


田海波 根河市人民法院金河人民法庭庭长


王晓刚 阿荣旗人民法院三岔河人民法庭庭长


金  鑫 阿荣旗人民法院六合人民法庭庭长


李冬学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阿尔拉人民法庭庭长


张大祺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霍日里人民法庭庭长


高凤梅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诺敏人民法庭庭长


张  刚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法院甘河人民法庭庭长


马俐丽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大雁矿区人民法庭庭长


王明范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红花尔基人民法庭庭长


格日乐图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嵯岗人民法庭副庭长


苏优勒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达赉人民法庭庭长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和主阵地,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各地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创新,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为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和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新篇章,为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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