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张某某因生产生活资金不足向窦某某借款6万元,窦某某于2022年诉讼至莫旗人民法院要求其还款,经过法院判决张某某应当偿还窦某某6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为此窦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也与被执行人沟通,及时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某没有一次性还款能力,执行干警一方面向其释法析理,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申请人换位思考,放下情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双方和解并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
2023年1月份,被执行人承诺春节前给付的部分案款已经陆续给付完毕,申请人为向执行干警表达感谢,将两面锦旗送至莫旗人民法院,同时也为莫旗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