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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市中院五项举措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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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12 10:41:12 打印 字号: | |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岗”的积极作用,在工作中,为更好履行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多措并举,持续加强此项工作。

一是加强审判力量,建立青少年维权机制。专门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组,精选业务素质高,熟悉青少年特点、善于做青少年思想工作且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及助理参与实际工作,对于未成年人案件适用比较和缓的“圆桌”形式,淡化过于严肃的法庭气氛,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增进了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效果。

二是加大社会面支持及司法援助力度。与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相关机构形成工作联动机制,根据具体情况对未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落实好法律援助,对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及可能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根据需要做好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和提供必要司法援助。


三是充分注意寓教于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注重全程教育、感化与挽救。庭前阶段,在进行必要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负担,有针对性地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改变认知行为。庭审阶段,力争做到态度严肃和蔼、用语准确、通俗易懂,不使用未成年被告人易产生抵触情绪过激言词。判后指出应当吸取的教训,鼓励未成年被告人树立信心,积极改造,重塑自己。


四是通过深入社区以案说法、为广大家长和子女提供法律服务。坚持普法进校园与学生参演庭审相结合、真实案例再现与学生亲身体会相结合,模拟庭审与法官点评相结合,并创新性地为未成年人“量身定制”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助力营造和谐文明校园环境的同时,传播和谐有爱的正能量。

五是建立对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心理辅导工作机制。与呼伦贝尔市心理咨询协会建立联络机制,通过邀请从事专业心理教育工作的心理咨询师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心理干预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使未成年人受伤的心灵慢慢恢复健康。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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