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秉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积极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成立草原明玉调解室,把司法调解室带到草原深处,带到群众身边,为当地牧民排忧解难。
近日,该院宝格德乌拉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草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10月签订为期四年的草场租赁合同,签完合同后原告以该合同中的草场租赁价格过低为由申请撤销合同,而被告认为该合同由双方自愿签订,应按照合同履行,若违背合同原告应赔偿被告巨额损失。
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矛盾激烈、情绪紧张,而强行判决会使当事人损失更大,便将双方当事人带进草原明玉调解室中进行现场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不再激动,并认真听取法官讲解有关合同签订的法律法规知识,最终双方认识到签订合同的严谨性与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经调解,最终被告同意撤销合同,原告向被告返还草场租赁款8万元并赔偿被告合理损失费4万元。
望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心中充满无比的自豪与欣慰。下一步,该院将始终坚持把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当中,将更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