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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表彰!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斯琴高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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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19 11:50:45 打印 字号: | |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增强法院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干警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治区高院组织开展了全区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我市法院两个集体、两名个人受到表彰。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走近全区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斯琴高娃。


斯琴高娃,女,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四级法官助理、院机关党委青年委员、团支部书记。2021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被授予呼伦贝尔市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斯琴高娃同志在法院工作十三年,兼职党务工作已有四年。“因为热爱自己的职业,所以全力以赴去工作”是她的座右铭。在党务工作和审判工作中,她都能做到积极主动作为,根据自己从事岗位的不同和工作的需要,以极大的热情和钻劲,努力学习钻研相关知识,用积极感恩的心态去面对每一项工作,注重品质关注细节,遇事不推诿,遇难不回避,顾全大局、勇于担当,出色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很好的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斯琴高娃同志在党务工作中高度负责、精益求精,她参与编排的党务工作宣传短片《党的光辉照我心》在内蒙古高院机关党建工作交流会上展播;精心设计的单位机关党建品牌标识在全市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中被宣传介绍。在疫情期间,她和同事们编导的本院疫情防控宣传短片《坚守》《片片深情》于2020年3月被收录中宣部学习强国平台;她带领市中院团支部开展全市法院诗歌朗诵比赛、趣味运动会、红旗漫卷读书会、青年论坛等活动,其中,庆祝五四运动一百周年论坛活动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登;她带领团支部青年干警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劳动服务、扶贫帮助等活动,近三年来,她在院领导的带领下,成功组织志愿者服务、文明创城、社会公益、文艺汇演、党建日、团建日等各类活动50余次,用人民法院年轻共产党员的积极作为,向社会大众传递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

斯琴高娃同志始终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坚定信仰,以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和法律思维审视自己的工作,协助法官妥善办理每一起案件;在履职过程中,她时刻坚持以“爱心、诚心、细心”的态度对待当事人,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设身处地,将心比心,为民司法,为当事人和信访人答疑解惑时耐心细致,释法说理,深得群众的称赞。作为两个年幼孩子的妈妈,为了更好完成工作任务,她经常领着孩子到单位加班,为了筹备精彩的党建活动,她多次牺牲周末陪伴孩子成长的个人时间,策划编排活动。

斯琴高娃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党员誓言,展现了优秀党建工作者的风范,让我们为她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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