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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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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10 10:18:09 打印 字号: | |

为最大限度控制人员流动范围,有效防控疫情扩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根据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工作,现将本院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案服务

倡导使用各类线上诉讼服务平台,体验电子诉讼服务。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诉讼参与人原则上采取非接触方式参与诉讼,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网上立案:

(一)微信小程序搜索“内蒙古移动微法院”;

(二)电脑端搜索“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hlbe.nmgfy.gov.cn/);

(三)律师可通过电脑端搜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

(四)也可以通过邮寄诉讼材料的方式办理起诉、上诉、申请再审等事务。

(五)如需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您可以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手机APP)或“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通过在线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二、审理服务

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当事人的案件,暂缓开庭或采用互联网开庭方式进行审理。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诉讼的,可申请延期审理,本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一)如需办理财产保全及保全担保事务,请在电脑端搜索“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https://baoquan.court.gov.cn/)。

(二)如需办理委托鉴定事务,请在电脑端搜索“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http://dwwtjd.court.gov.cn/)。

(三)如需阅卷,请在电脑端搜索“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hlbe.nmgfy.gov.cn/),进入网上阅卷模块办理。

(四)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可以通过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hlbrzy.chinacourt.gov.cn/,进入审务公开中的涉诉信访模块办理。

(五)您可以通过以下电话获取相应的诉讼服务:

1、立案、诉讼费收退、诉讼费缓减免司法救助咨询电话0470-8669606;

2、立案监督、案件查询咨询:0470-8669605;

3、再审审查、申诉信访:0470-8669622;

4、纪检监察:0470-8669085、0470-8669130;

5、“一号通办”: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三、服务指引

为避免人员聚集,提倡其他当事人可参照上述方式,尽量选择线上方式参与诉讼。本院诉讼服务大厅目前正常开放,不便通过线上方式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仍然可以通过邮寄材料、窗口递交等线下方式参与诉讼。同时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1)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2)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信息登记,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身份证件。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人员方可进入,并保持与他人1.5米安全距离,诉讼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3)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本院将严格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依规处置。(4)其他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未尽事宜,亦须严格按照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或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诉讼服务情况,请您及时关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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