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图雅,女,1988年7月出生,蒙古族,2011年11月入党,2016年6月进入法院工作,现任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一级科员、党支部组织委员。
先进事迹
默默耕耘,浇灌激情。付图雅多年来始终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宗旨,秉持“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为群众、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她诚以待人,勤以工作,实以做事,严以律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始终有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并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法院党建党务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6至2019年,连续三年荣获鄂温克旗人民法院先进个人荣誉。
热爱本职,树立良好形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时刻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其他干警树立了榜样。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她都能快速并较好的完成角色转换,积极主动学习,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同时,积极协助党支部书记承担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各项活动。她还与工青妇协作组织开展各类形式的文化建设活动,在全院营造了良好的党建氛围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在党建日常管理工作中,该同志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好各方关系,办事过程中力求快捷高效,切实做到了自省、自重、自警、自励,赢得了领导的赞赏和同事的信任。
勤奋敬业,争做奉献表率。她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状态和昂扬向上的激情,认真踏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公室的工作繁杂、琐碎,上级要求上交的材料时效性强,准确率高。她经常加班加点,事无巨细,任劳任怨,按时保质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她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以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满腔的工作热情,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一名“党性最强、作风最优、业务最精、纪律最严”的党务干部。
她在平凡的岗位上,秉持“忠诚、团结、公正、廉明”的精神、客观公道的处事原则、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倾入对党务工作的满腔热情,用她的低调谦虚、斐然成绩塑造了一个榜样,推动着鄂温克旗人民法院党建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不断发展,受到了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工 作 感 悟
作为一名党员干警,应始终坚持尽职尽责,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精益求精。守好为民初心,勇于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