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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内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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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5-24 19:12:5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公布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投诉举报内容

(一)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二)法官离任后,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三)法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从中牟利;

(四)法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向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五)法官离任后,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介绍律师或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六)法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诉讼辩护的除外);

(七)法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二、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投诉举报方式

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您发现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存在上述问题,请您随时反映:

举报电话:0470—8669130

来信地址: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邮编:021000

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受理信电截止时间为2021615日。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24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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