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遵循,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抓住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以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中,把服务措施落实到具体案件上,打出了一套漂亮的组合拳,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第一拳:高位推动 力促工作责任落实
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共同参加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大格局,迅速出台《呼伦贝尔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方案以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助推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从审判质效提升、开展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建设等方面,通过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依法审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做好执行工作,大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力求最大限度为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需求,市中院班子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下沉到基层法院、辖区各企业督促方案落地落实或调研走访辖区企业,同时,全市15家法院全部设立商事审判团队,实行案件集中审理,保障类案的裁判标准统一。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8716件,行政案件92件,知识产权案件5件,破产案件1件,执结案件3748件,共审理各类涉企案件1254件,对于收集到的企业反馈意见,市中院全部进行了汇总归纳,并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进行逐一落实反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国武介绍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时说道。
第二拳:主动服务 助力企业风险防范
为切实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将矛盾化解于未然,全市法院扎实推进普法送法工作,主动送法“进企业”,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法治体检,送上“量身定制”的普法课,织密法律“防护网”。全市法院先后组织了“企业家座谈会”“院校共建”“百名法官进百企”等主题活动,共开展涉企普法讲座、专题调研、法治体验等活动近60场,走访企业40余家。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范巧兰到内蒙古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时,同企业管理人员就经营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表示,目前企业面临着法律人才短缺的问题,希望法院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指导,帮助企业堵塞漏洞、规避风险。范巧兰院长表示,全市法院将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加强常态化交流联系,及时回应企业各项司法需求,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将大力开展释法解疑、座谈交流活动,提升依法治企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调研组每到一个企业都认真听取企业关于发展沿革和基本情况的介绍,收集企业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等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梳理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风险点,就如何更好地防范法律风险,确保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给出建议和提示。
近日,市中院还与呼伦贝尔学院签署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中心共建协议,并举行签字仪式,双方决定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按照“人员互聘互派、资源共建共享、教学实务科研互帮互助”的新型育人机制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共同建设实践和研究中心基地,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第三拳:强化指导 提升案件审理水平
注重强化商事审判的业务培训,以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的审理水平,市中院专门召开了全市法院2021年民商事发改案件通报分析会议,就案件审判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及鉴定申请案件的裁判要点和需要审查的事项等都进行了专门的指导。为加强对基层法院建设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市中院组织民事审判一庭和民事审判二庭共同草拟制定了《关于在审理涉建设领域民商事纠纷案件中注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类案审理水平的意见》,并印发至各基层人民法院。
各业务部门审判实务中,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前提下,严格把握入 罪标准,防止将经济纠纷上升为经济犯罪,正确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涉案人员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企业家营造宽松的法治环境;以尊重契约自由、维护契约正义为基础,通过司法审判工作化解纠纷、净化市场的同时,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向各类市场主体宣示权利行使规则,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兼顾合理性审查的行政审判理念,为企业发展营造公正和谐的政务环境;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比例原则,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避免过度执行,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四拳:绿色通道 高效解决涉企纠纷
对涉企纠纷,市中院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同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非诉讼和诉讼对接,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注重提升司法效率,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3月12日,市中院接到辖区基层法院裁定移送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系北京某网络公司,被告系呼伦贝尔市某局,双方在履行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时产生纠纷。承办法官初审发现该案适宜非诉调解,“刘佳知心助导室”按照诉调对接工作要求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呼伦贝尔市非诉讼纠纷调处中心,助导室法官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3月16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市中院接到双方当事人申请后,于3月17日立案,法官经过查阅卷宗、查看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接待询问双方当事人后,作出了调解书,该案于3月23日办结。该涉企纠纷从委派调解到法院作出调解书,仅仅历时12天,不但降低了企业化解纠纷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而且提高了解纷效率,直观展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惠民效果,双方当事人对多元化解的成果非常满意。
市中院范巧兰院长强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把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头等大事,细化工作方案和举措,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