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近日,扎兰屯市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返还了其占有的丰田陆巡汽车,长达五年的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案外人罗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孙某将车辆借给罗某使用。2017年5月份,罗某因欠被执行人李某款项,遂将孙某车辆抵押给李某。因后来检车时,被执行人李某发现车辆登记人为孙某,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罗某于2020年去世,被执行人李某因债权未得到偿还,便扣留该车辆。孙某多次找到被执行人李某索要车辆,被执行人李某以罗某欠其款项为由,拒绝返还车辆。经法院审理认为:被执行人李某不具有合法占有车辆事由,其在明知车辆并不属于债务人罗某时应返还该车辆。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李某拒不返还车辆并将车辆藏匿,自己也玩起了“躲猫猫”。经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李某讲述其知道该车辆不是所有,但因债务未得到偿还又在该车车检时支出部分费用。所以一方面不甘心交还车辆,另一方面还怕“偷鸡不成蚀把米”,最后决定将车藏匿起来。经执行法官多次教育开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李某返还其占有的车辆,申请执行人孙某当场给付了李其垫付的检车费用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