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鄂伦春自治旗营业部与被执行人张某等三人借款合同纠纷,经本院依法判决,张某三人应如期给付申请人欠款,但在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等三人迟迟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人无奈到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来保障权益。
该案立案日期正直两会前夕,且处于春节假期的特殊时间。承办法官放弃了在家休息和家人团聚的时间,通过多次走访找到被执行人,给被执行人做工作。该案涉及被执行人三人,居住地离本院较远,且三名被执行人的住处也比较分散,为了能跟被执行人做到有效沟通,承办法官不辞辛苦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寻找被执行人。经多次协商把积压两年之久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在这个本该与家人团聚的日子,执行人员们舍弃了休息时间,放弃了跟家人团聚过节的机会,埋头在卷宗中,行走在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的道路上,只为了将财产的查控做到全面详实,只为了可以早一日为申请人执行回欠款,只为了在“六保”“六稳”工作落实的过程中发挥出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