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呼伦贝尔市鄂温克自治旗人民法院执行局与鄂温克自治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为农民工代表发放执行款127.4万元。
鄂温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辽宁某工程公司行政处罚一案,因涉及农民工工资,该院执行局予以高度重视,执行法官即时采取网络查控、线下查控等措施,因被执行人辽宁某工程公司同时是其他多个案件的被执行人,除在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公司有未到期的债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为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在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协调下,矿业公司充分理解农民工的现实困难,表示大力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经过对工程质量再次检验及风险评估后,决定提前返还工程质保金用于支付辽宁某工程公司所欠劳务款项,体现出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让焦虑的农民工感受到浓浓的暖意。
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鄂温克旗行政机构改革,裁定变更原申请执行人为鄂温克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与其沟通案情及执行规则,协调业务对接与延续,使执行款得以最快的速度发放到农民工代表手中。“民生无小事”,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联系密切,关乎社会稳定,关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年来,鄂温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时刻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院训,将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放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