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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故意损毁法律文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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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21 11:13:40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严厉惩治妨害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对故意损毁法律文书的行为进行了惩治。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扎区某粮油饲料店因与被申请人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扣押被申请人刘某某所有的700张狐狸皮。2019年12月11日,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在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刘某某将已经签收的法律文书和送达回证当场撕毁,态度蛮横,无理取闹,法官一再规劝仍无悔意,最终本院作出对刘某某拘留七日的决定。

二、案件意义

刘某某故意损毁法律文书这一妨碍公务的行为,严重妨碍了财产保全案件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阻碍了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践踏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法律权威,情节恶劣。

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当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作为公民更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庭秩序,不断的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对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保持应有的尊重。


 
责任编辑:新闻媒体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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