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础拉,中共党员,2002年5月到鄂温克旗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鄂温克旗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萨础拉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的言行诠释了法官的职业准则。她主审民事、司法鉴定案,无上诉、信访案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担任鄂温克旗“妇女儿童移动维权站”法律志愿者期间,定期深入边远牧区,走进蒙古包,向少数民族妇女宣讲法律知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使“牧民姐妹”感受到足不出户维权到家的便利。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呼伦贝尔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小组授予“先进个人”。作为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注重对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在工作中融会贯通。2014年,审管办评委市级先进集体,2015年个人荣立三等功,2018年度获得个人三等功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