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宇光,2013年2月到鄂温克旗人民法院工作,现任鄂温克旗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年当选为鄂温克旗政协委员。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洪宇光同志所承办的案件,大多只是涉及邻里纠纷、小额赔偿或者夫妻感情问题的民事纠纷,但她在平凡的工作中兢兢业业、严谨负责,以出色的业务能力实现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先后获得2013年度旗级“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2013年度和2015年度“优秀通讯员”,2015年度市中院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2016年度呼伦贝尔市中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度市中院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优秀案例,2017年度个人三等功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