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是内蒙古岭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医疗、交通中心,是俄蒙商品进入中国内地的第一个重要城市,也是满洲里口岸辐射全国各地的潜在中心。呼伦贝尔副中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呼伦贝尔市商品交易中心之一。扎兰屯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呼伦贝尔市南端的大兴安岭东麓,东临阿荣旗,南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龙江二县和兴安盟的扎赉特旗,西连兴安盟的阿尔山市和呼伦贝尔市的鄂温克族自治旗,北携牙克石市,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69万平方公里,由蒙古、汉、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等20个民族构成。
扎兰屯市背倚大兴安岭,面眺松嫩平原,是内蒙古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蒙古的自治区级园林城市,素有“塞外苏杭”之称。老舍先生咏诗云“诗情未尽在苏杭,幽绝扎兰天一方。深浅翠屏山四面,回环碧水柳千行。牛羊点点悠然去,凤蝶双双自在忙。处处泉林看不厌,绿城徐入绿村庄”正是扎兰美景的真实写照。
1950年5月,内蒙古布特哈旗人民法院成立,建院初期,两个审判组织、四名工作人员处理审判业务,装备落后,审判功能相对欠缺,司法人员严重不足。随着1983年撤旗设市,布特哈旗人民法院更名为扎兰屯市人民法院。经更名、扩建等近70年的发展,目前扎兰屯市人民法院有内设机构十个,下设一个事业单位和八个基层人民法庭。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04个,事业编4个。实有干警98人(政法专项编制93人其中事业人员占政法编3人;事业编制5人)。汉族59人,蒙古族21人,其他民族18人;硕士研究生8人,本科80人,专科及以下10人;员额法官36人。2020年,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399件,结案5959件,综合结案率93.1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办公楼总面积9304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场面积1894平方米,办公面积1233平方米,审判面积6177平方米。具备开庭、接待律师和当事人、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档案管理、会议等功能,主要包括标准数字法庭8个,便携式数字法庭5个,调解室4个、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集中控制指挥中心等便民服务窗口和信息化办公办案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了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配齐密码储物柜、手机充电桩、共享雨伞等便民服务设施和用品,逐步构建起了一站式、综合性的服务平台。在审判法庭、会议室等场所场所实际应用了语音转写系统,使庭审等记录方式发生了实质性变革。
近年来,扎兰屯市人民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一心、顽强拼搏、求真务实、自觉奉献,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也获得了一些荣誉。1992年扎市法院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1994年被内蒙高院荣记二等功;1997年被内蒙高院授予先进集体;1998年被呼盟委、盟公署评为先进集体、政法系统标兵单位;1998年扎市法院被呼盟委文明委员会评为盟级文明单位。扎兰屯市法院自1996年起至2006年连续10年在全盟法院目标化管理考评中荣获第一名。扎兰屯市法院199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2003年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被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协调组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05年10月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被全国老龄委等部门评为“全国维护老年权益示范岗”;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自1992年以来先后有70余人次被盟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和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