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2020年全区优秀法院优秀法官 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马然被评为全区优秀法官,监察室主任庞红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个人。为培育和树立比学赶帮、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下面,请大家与小编一起走近他们、了解他们。
马然,女,回族,中共党员,现任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一直以来,她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同事以及群众的肯定和认可。2013年度被评为呼伦贝尔市第五届“杰出青年卫士”、2018年、2019年度分别被授予“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等。
从2011年承办案件以来,十年间她共审理各类案件近500件,参与合议案件600余件,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审判案件,无差错案件,审理案件量多而质优。工作中,她一贯秉承认真细致的办案原则,不忽略每个案情细节,不放过任何疑点难点,审案透彻明晰,力求裁判结果合法、合情、合理。她尤其注重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以让公众认可、接受和信服作为制作目标,多篇文书被所在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每年都被选送参评上级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她加强了对调解方法与技巧的探索和实践,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前提下,耐心、细致地不断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释法明理,引导其在法、理、情各层面的综合考量下,选择于其最有利的纠纷解决方式,真正把保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近三年来,她共审结民事案件216件,刑事案件8件,行政案件2件,综合调撤率35% 。
她对审判事业执着热爱,对人民群众感情深厚,始终坚持“要做实事、明断是非、定纷止争”的职业初心,时刻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工作作风,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切实树立了“认清责任、不回避矛盾、敢于负责”的担当精神。她每年都承担调研课题的撰稿任务,近三年来,参与完成多篇调研文章,其中一篇获得了全区奖项,一篇获得了全国奖项。
庞红,男,1962年6月出生,蒙古族,1980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2019年度被授予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
工作四十年来,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法院工作服务,在平凡的岗位奉献全部青春。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于国家和法律,热爱司法事业,忠实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中,在严肃执纪问责的基础上,坚持惩处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执纪问责新方法,通过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续发挥惩处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他以严谨、秉公执纪的工作态度处理相关举报案件百余件,对当事人耐心解答,热心帮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他积极开展对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全方位了解被巡查法院的工作情况,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紧密配合自治区高院对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强化督导工作力度,通过走访、实地督查、远程视频等多种形式督查市中院和14个基层法院的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他牵头组成工作组,开展卷宗归档专项检查工作,对2012年至2018年归档的卷宗进行了抽查,针对对发现并梳理出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